网站备案通告

尊敬的用户: 您好!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国家有关部门于去年以来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目前已进入
严查惩办 阶段。现接信产部通知,要求立即关闭所有未备案成功的网站 。 我们将依据国家法规随时检查备案情况,对未备案网站予以关闭,备案成功后再给予开通。 >>>我要备案

备案帮助

由于此次为了取得专项整治工作的最后胜利,现要求所有未取得ICP备案的网站全部停止,请各站长积极备案以便及时开通网站。

备案通过后请联系我司客服开通网站 QQ:2326880 电话:057982399955 如果您网站没有备案成功的就不要联系试图联系打开,这次是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想的。